网站首页 >> 公开信息内容

双柏县财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

索引号:sbxczj -/2021-0908002 公文目录: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:2019年01月14日 文章来源: 文  号: 成文日期:

根据《关于印发双柏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》(双府办发电﹝2018﹞85号)通知要求,现将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如下:

一、提高政务公开重要性认识,做好政管公开落实工作

政务信息公开是为了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,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,促进依法行政,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、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的重要途径。2018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,对照《双柏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》表进行分析总结,主要做了以下工作:

(一)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,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,对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检查整改。按照《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》〔财预〔2014〕36号〕和财政部驻云南省专员办事处对我县2017年度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处理决定,2018年1月、11月两次由我局牵头,对2017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,补充完善公开内容,细化公开说明(因公出国/境团组数及人数、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、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、人数、经费总额,“三公”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)。

(二)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,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。从2016年起,我局认真落实,全面推行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及“三公”经费公开工作制度。特别是2018年,依托全省“预决算公开监督平台”,加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监督,细化公开内容、规范公开方式、提高公开及时性。对2016年政府及部门决算及2017年政府及部门预算公开内容不完整、细化程度不够、公开方式不规范的问题作了全面整改,对2017年政府及部门决算和2018年政府及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严格审核把关,实行公开及时性预警,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。

(三)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,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。对上级发布难以理解的政策,财政部门在微信群、QQ群进行讨论解读,充分理解后在政务网上发文明确,提高了对政策掌握的精准度。

(四)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,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。我局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,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,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、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、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,做到及时解读、科学研判、妥善处置、有效回应。

(五)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,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。按照《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〔2016〕55号)要求。我局2018年,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、行政处罚、行政许可等48项网上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。推广“不见面审批”等典型经验和做法,梳理部门“不见面审批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,建立完善网民留言、咨询的受理、转办和反馈机制,及时处理答复,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。

(六)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,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。指定在编人员专人专岗负责政务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工作,对政府的会议、工作等通知及时接收传递,做到不延时。及时发布财政信息简报,宣传财政政策,让更多人了解财政工作动态。加强财政信息、公开内容审核把关,重大信息发布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批同意,避免发布不当言论。

二、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

(一)存在的问题

对照《双柏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》,我局存在以下问题:

1. 应公开的内容未完全公开。主要表现在部门召开的会议、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应及时公开的未及时公开。股室下达关系重大项目、重点民生资金的指标文件未全面公开。

2. 通知、方案、公文应载明内容的未载明。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、公众权益的通知、方案,未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。拟制公文时,未明确主动公开、脱密后公开、依申请公开、删减后公开、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。报请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,未在请示正文部分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;重要通知方案、重大建设项目,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,起草前未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、决策依据,广泛听取公众意见;报请政府常务会议、部门办公会议审议的重大民生事项议题,未列明是否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3.政府网站未设“财政预决算公开”专栏。目前未完善本地政府网站的“财政预决算公开”专栏。

(二)下步工作计划。我局将进一步把你办《关于印发双柏县2018年政务服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》(双府办发电﹝2018﹞85号)通知精神落到实处,做好以下工作:

1.部门召开的会议、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做到及时公开,以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。

2.对关系重大项目、重点民生资金的拨付信息及时向社公开。

3.尽快制定出台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。

4.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、公众权益的通知、方案,载明是否公开的意见。报请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、重要通知、方案等,载明是否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、决策依据,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的说明;

5.请求县政府办公室信息股在政府网站设“财政预决算公开”专栏和“财政资金指标公开专栏”。

双柏县财政局

2018年12月7日




下载